• 索 引 号:011336909/2013-00714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
  • 主题分类:物价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07日
  • 名  称:通城县价检分局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检查

通城县价检分局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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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份以来,通城县价检分局积极组织、扎实开展全县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一是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为确保此次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制定了具体检查方案,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由价检分局局长李勇亲自带队,将检查人员分成两个检查小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突出重点对全县22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2年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深入细致检查,突出问题查找。整体来说,通城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执行国家政策较好,除向自愿在校就餐学生收取伙食费,按规定代收教辅资料外,绝大部分学校没有另收其他任何费用。但检查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学校违反规定在开学时代保险公司组织收取学生保险费;通过查财务账簿、查凭证、查伙食台账等,发现大部分学校在收取学生伙食费时,没有执行“保本不盈利”政策,超过规定综合毛利率25%较多,超过部分没有退还给学生;还有些学校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招待费。对查出问题,通城县价检分局已责令各学校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何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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