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3-00721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
  • 主题分类:物价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07日
  • 名  称:通城县物价局关注民生 整治饮用水价格秩序

通城县物价局关注民生 整治饮用水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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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通城县物价局对县城经营桶装饮用水经营户进行了严格的水价监督检查。

  通城县桶装饮用水经营户8家,近期水价均为10元/桶,环比上涨20%,消费者反响强烈。为了保持水价稳定,保证群众生活秩序。县物价局决定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整治水价,使其尽快恢复到今年4月份的价位。

  检查中,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桶装饮用水的价格及生产日期,并向经营户发放了《关于严格执行销售水价的提醒告诫书》,告诫各经营户要确保市场饮用水供应,不得合伙窜哄抬价格,将价格维持在今年4月份的正常水平。如发现有合伙窜哄、变相哄抬价格行为,将给予依法查处。

  同时,印发宣传资料300余份提醒市民,如有发现市场内水价出现违价行为的,立即拨打“12358”举报电话。

  目前县城8家桶装饮用水经营户已把销售水价表报到县物价局备案,经工作人员明察暗访,桶装饮用水价格已恢复到原来的正常价位。(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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