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3-00722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
  • 主题分类:物价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07日
  • 名  称:通城县物价局严肃查处顺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违规收费行为

通城县物价局严肃查处顺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违规收费行为

字号: 分享到:

  为规范生产、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根据咸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通城县物价局于4月下旬对该县顺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公司违反《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02]98号)和咸宁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销售价格的通知》(咸价管[2008]103号)第四条规定,在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制定标准收取爆破服务费,为此,县物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责令顺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并处15000元罚款上缴财政.(李伍珍)

责任编辑:admin
附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