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9-08908
  • 文  号: 咸发改价格〔2019〕178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其他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5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市发改委关于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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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价格2019178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降费减负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九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19]227号),以及此次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情况,我委动态调整了《咸宁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简称《收费标准清单》)、《咸宁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简称《涉企收费标准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清单》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其中包括《咸宁市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第二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

二、《涉企收费标准清单》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第二部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

三、《收费标准清单》、《涉企收费标准清单》在咸宁市政府网站、咸宁市发改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收费清单规定的收费标准,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未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改变收费性质;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大于市级收费清单,严格做到清单外无政府定费。

五、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结合实际,迅速调整本级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

1咸宁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

2、咸宁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85

咸宁市收费标准清单.xls

咸宁市考试考务收费标准目录清单.xls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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