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1-11009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改委
  • 主题分类:物价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0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市城区谭惠路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的回复意见

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市城区谭惠路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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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城发停车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市城区谭惠路机动车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申请(咸停车投发[2021]9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谭惠路设置的30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执行关于咸宁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通知(咸发改价格[2020]55号)文件,按一类收费区域进行收费。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此件予以公开)

责任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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