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城发停车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咸宁智慧停车项目(一期)正式收费价格的申请》收悉。为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缓解市城区道路拥堵、停车难的问题,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定价目录》和《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咸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你公司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服务收费(一期)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及分类
根据城区各道路路网结构和密集程度,将现行规划建设的7条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区域划分为两类区域,不同区域实行不同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类区域:咸宁市银泉大道(永安大道至温泉路)、咸宁市金桂路凯翔康城路段(凯翔康城小区门前左右两侧)、咸宁市桂花北路(文笔大道至火车站)、咸宁市潜山路(淦河大道电力公司至淦河大道外贸大院)、泉塘路(银泉大道至咸宁大道)范围内的停放服务收费区域。
二类区域:咸宁市咸宁大道(双鹤桥至贺胜路)、咸宁市长安大道(文笔大道至咸宁大道)、咸宁市淦河大道(咸宁大道至新二号桥)、咸宁市南站路(金泉湾路至长安大道)范围内的停放服务收费区域。
二、收费标准
一类收费区域:收费实行累进计时收费,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超过1小时至2小时收费5元,2小时后,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3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二类收费区域:收费实行累进计时收费,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超过1小时至2小时收费3元,2小时后,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6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三、收费时段
一、二类区域均为:7: 00至20:00。
四、优惠政策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政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及法律、法规规定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城市道路临时停放服务费。对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超过2小时停车,可按正常标准八折优惠收取停车费。
五、收费管理
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经营单位应按要求设立收费公示牌,不公示不得收费。公示牌应包括该路段停车泊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时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收费时间、监督投诉电话“12315”等内容。同时,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六、本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